✦補開發票沒補稅金 國稅局:不符免罰規定仍要開罰營業人發現漏開統一發票時,千萬別以為「補開就沒事」。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,據《稅捐稽徵法》規定,只有在未被檢舉、也未被稅捐機關查核前,自動完成「補申報」與「補繳稅款」,才能適用免罰條件,若僅補開發票,卻沒補報銷售額及繳稅,仍會被處罰。舉例來說,甲公司在2024年10月間銷售電腦時,因疏忽未開立統一發票,雖於11月20日補開,但該期營業稅的申報截止日為11月15日,已經超過時限。而甲公司並未同步補報2024年9-10月期銷售額,也未補繳相關稅款,由於補救行為是在期限後,又未補報補繳,且是在被國稅局查獲後才處理,因此不符合「自動補報繳」的免罰條件,仍需補稅並受處罰。國稅局說明,稅捐稽徵法設有明確條件,免罰必須在被他人檢舉前,被稅捐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查核前,完成補辦補繳。 回上一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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