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立公司常見問題 FAQQ1:我要成立公司還是成立行號?怎麼判斷哪個比較適合我?A:如果你是個人接案、沒有合夥人、預算不多,行號會是較簡單的選擇。但如果你有發展品牌、擴大規模、申請補助或外部合作的打算,建議一開始就設立公司,以免日後要重新轉換組織造成麻煩與成本。 Q2:公司行號的資本額是否有限制?最低費用需要多少?A:目前臺灣《公司法》已取消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資本額的最低限制,因此理論上資本額 1 元也能成立公司 。然而實務上資本額過低並不利於公司營運發展:資本額代表公司初始投入資金,過低可能導致銀行不願授信貸款、合作夥伴對公司規模產生疑慮,日後若需要增資還須支付變更登記費用等 。因此建議資本額至少準備 10 萬元以上較為穩妥;如果預期創業後需申請政府補助或銀行融資,初始資本額設定在 50萬~100萬元 會更有利 。值得放心的是,完成驗資後資本額即可靈活運用,不會被「凍結」在帳戶中 。 Q3:設立公司需要多久可以完成?A:若事前準備充分、申請過程順利,大約1~2 週即可完成設立公司到開始營業。各階段所需時間概估如下:名稱預查約需1–3天 ;營業項目預審約3-5天;銀行開戶與驗資約3–5天(開戶取得餘額證明及會計師出報告);公司設立登記送件審核約3–5天;拿到核准函後辦理稅籍登記及發票領取約5–7天 。部分程序可以並行或縮短,例如線上申請名稱查核和登記可節省郵寄往返時間,備齊文件一次送件可避免重複補件。整體而言,一般中小型公司的設立公司流程約半個月內可走完;為保險起見,建議預留 3~4週 時間以應對不時之需。 Q4:只有一個人可以成立有限公司嗎?A:可以。《公司法》允許一人有限公司的存在,即由單一股東出資設立公司。實務上許多新創初期只有創辦人一人時,會以一人公司形式登記。需要注意的是,雖然股東只有您自己,但在法律上公司仍是獨立法人,您身為負責人需履行公司義務,例如按時申報稅務、保存會計帳冊等。一人公司設立在組織上較為單純:您同時是公司出資股東和負責人,可自行決策經營事項。但也因人員精簡,建議更嚴謹地區隔公司與個人財務。另一方面,勞保健保規定對一人公司有所放寬:公司沒有受雇員工時可不參加勞工保險,但仍須為負責人本身參加健保(可透過公司投保或其他身分投保) 。總之,一人有限公司設立是合法且常見的創業形式,運作上只要遵循公司法規定與一般公司無異。 Q7:公司設立後還要做什麼?要不要報稅或做帳?A:公司成立後需要進行稅籍登記、申報股東資料,並按期申報營業稅與所得稅。若有員工還需辦理勞健保與薪資申報。即使沒有營業收入,也要申報零報表,否則會被罰。 Q8:我名下已經有一家公司,還能再開另一家嗎?A:可以。你可以同時設立多家公司,但每家公司的負責人、股東結構、用途要分清楚,稅務與帳務也需分開處理,否則容易被認定為關係企業或有逃稅風險。 Q9:商業行號的名稱可以重複嗎?要怎麼查?A:不行。依照《商業登記法》,同一縣市內不得有重複或相似的行號名稱與營業項目,即使是不同人登記,也無法使用與現有行號過於相近的名稱。這是為了避免混淆民眾、保障既有商家的商譽。 若你想確認行號名稱是否已被登記,可上「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」輸入想用的名稱與營業項目進行查詢。建議事先準備 2~3 個備選名稱,以免送件時被退件。 需要注意的是,商業行號是地方政府(縣市)管轄,所以即使在別的縣市有人使用相同名稱,只要你所在地沒有重複且營業項目不同,仍有可能核准。但為了長期經營與品牌經營,還是建議選擇獨特且具識別度的名稱。 Q10:公司名稱可以重複嗎?我該怎麼查?A:設立公司名稱不可與同縣市、同類別已有登記公司重複。你可以上「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」查詢,或進行「名稱預查」,避免日後被退件。 Q11:設立公司要準備哪些文件?可以自己辦還是要請會計師?A:公司設立所需文件包含:公司章程、股東同意書、身分證影本、房屋權狀或租約影本、會計師驗資報告等。如果你時間充裕且願意細查流程,可以自己辦;但若怕出錯或想省時間,找會計師或合法代辦會更安心。 Q12:沒有辦公室可以借址登記嗎?是否合法?A:可以,在臺灣許多新創初期會透過借址虛擬辦公室)解決公司地址問題。所謂「借址登記」是指設立公司註冊時使用他處地址作為登記住所,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,只要該地址取得屋主供單位)同意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。常見的借址管道包括:符合商業用途)、租屋處地址、親友公司地址、商務中心地址等 。 其中由商務中心/共同工作空間提供的合法商業地址是很受歡迎的選項,可享有郵件代收、會議室使用等附加服務。一般借址登記服務的行情約在 每月 2,000~2,500 元(僅地址用途) ;若選擇商務中心附帶服務,費用約每月 3,500~5,500 元 不等 。需注意挑選可信賴的地址來源:極低價(例如每月千元以下)的方案可能使用了曾被國稅局關注的爭議地址,風險較高 。另外,如果設立公司登記在商務中心這類地址,依規定日後不得申請免用統一發票,必須開立發票並依法申報稅額,建議小規模營業人也要評估此影響 。總而言之,借址登記本身不違法,只要選擇合法合規的地址並完成租用合同,就能合法取得公司登記地址,同時節省創業初期的辦公室租金支出 。 Q13:小規模營業人也需要登記地址與辦理稅籍登記嗎?A:需要。無論是小規模營業人或一般營業人,只要要合法開業、開立發票或報稅,就必須先完成營業地址登記與稅籍登記。雖然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、適用1%營業稅率,但仍屬「營業人」,所以稅籍申請是必要程序。 此外,登記地址必須符合地方政府的使用分區規定,即使你是接案、擺攤、微型創業,也不能使用不符規定的住宅地址。若沒有合適空間,也可考慮使用合法借址方案(如商務中心或共生宅),但要注意,部分登記地址可能會影響你申請小規模營業人資格,像是登記在商辦或虛擬地址時,國稅局通常會要求開立發票、無法適用1%課稅。 簡單來說,小規模不等於免登記,開業仍需有正確地址與稅籍,才能合法營運、安心報稅。 回上一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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